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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法规:开游艇要先拿驾照

2005-03-03 08:58:40    作者:   来源:SRC-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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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青岛3月2日讯(记者 刘大正)想要驾驶游艇到海上玩耍也要像开车一样先学驾照了。今天在山东海事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我国首部非营业游艇驾驶员培训管理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海事局非营业游艇驾驶员适任培训、考试、评估和发证管理办法》在山东诞生并颁布实施,从而填补了我国法律在游艇监督管理方面的空白。
  我省是一个沿海大省,在山东海事局辖区的海岸线长达3024.4公里,占全国海岸线的六分之一。尤其是青岛承办2008年奥运会帆船比赛项目,按照国际奥委会和国际帆联的要求,承办奥帆赛事的城市需提供辅助用船艇300艘以上,需要具备熟练驾驶技术的驾驶员400名以上,但一直以来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支持,这项工作的开展受到一定的限制。另外,随着青岛举办2008年奥帆赛的临近,在海上驾驶游艇的市民也逐渐增多,据悉,按照青岛市规划,一期将于今年6月建成的130个游艇泊位,目前已有110多个被预订。海上游艇管理规范、安全问题摆在了面前。为此,2004年,山东海事局历经半年的调研形成该《办法》。2004年12月10日,送审稿获得中国海事局的批准,游艇驾驶员培训管理从此有法可依。
  记者看到,该办法规定,男性年满18周岁、小于65周岁;女性年满18周岁、小于60周岁,符合海员船员体检标准,可申请非营业游艇驾驶员证书考试、评估,完成《非营业游艇驾驶员证书、考试、评估大纲》要求的培训后,参加山东海事局组织的考试,考试合格,方能取得分支海事局签发的《非营业性游艇驾驶员》证书。另外,持有有效海船船长、驾驶员适任证书的人员,通过非营业驾驶员实际操作培训和评估,可申领《非营业游艇驾驶员证书》。该办法今年3月1日开始实施。
  同时,今天上午,我省首家规范的游艇驾驶员培训机构——青岛银海游艇驾驶员培训中心在青岛揭牌成立。
侯海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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