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游遍山东 > 出游指南 > 政务法规

关于在春节前后掀起提升旅游文明素质行动的通知

2007-02-14 09:25:00    作者:   来源:来源:山东省旅游局质量规范与管理处  

关键词:
[提要]
各市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大《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宣传力度,一年内掀起几个高潮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在春节前后掀起提升旅游文明素质行动高潮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即行动,迅速在春节黄金周前后掀起提升旅游文明素质行动的高潮。做好《指南》、《公约》和“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主题标识的宣传推广,是国家旅游局开展“亿万游客文明行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地要按照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等十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宣传和践行〈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的通知》(文明办[2006]8号)要求,通过广泛地宣传和推广,发挥旅游在增长知识、丰富阅历、陶冶情操、强健体魄方面的作用,为提升公民素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各级旅游部门要会同文明办进一步加大宣传推广《指南》、《公约》和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主题标识”的工作力度,形成新一轮提升旅游文明素质行动高潮。1月31日,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公布了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主题标识”,并现场展示标识的具体使用办法。各地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要在中国旅游网(http://www.cnta.gov.cn)自行下载“主题标识”和公约,设计制作挂图、招贴画、折页、不干胶贴片等宣传品,运用悬挂、张贴、存列、赠送等方式,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推介活动,增强人们的文明旅游意识。

  二、运用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提升旅游文明素质行动的宣传力度。各地要抓住春节前后旅游出行人数较多的时机,运用多种宣传形式和宣传载体,在旅行社各门市部、宾馆饭店、餐饮店、购物点、机场、车站、码头等场所张贴挂图;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传播《指南》、《公约》和主题标识;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媒体,广泛宣传、大力普及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的各项内容,持续推动提升旅游文明素质行动深入进行。

  三、重点抓好旅游景区景点的文明旅游宣传工作。旅游景区景点是旅游业主要的对外窗口。各旅游景区景点要组织开展员工与游客共同参与、双向互动的文明旅游实践活动。要结合开展细微服务年活动,积极引导员工转变服务观念,严格服务标准,提供人性化、个性化服务,塑造文明服务形象。要结合实际,设立文明监督岗、文明引导站,开展评选文明游客活动,教育引导游客践行《公约》,使游客行为表现、景区公共秩序和旅游整体环境等有明显改观,树立讲文明促和谐的良好风尚。

2月27日前,请各市旅游局将开展宣传活动情况报送省旅游局。

                                   二〇〇七年二月十三日

王军

    相关阅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fo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