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游遍山东 > 出游指南 > 政务法规

关于全力做好全省诚信旅游示范单位宣传工作通知

2007-01-09 09:48:00    作者:   来源:来源:山东省旅游局投诉中心  

关键词:
[提要]

各市旅游局、各旅游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诚信建设的重大决策,根据国家旅游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旅游工作实际,省旅游局在全省旅游行业组织开展了“共建诚信山东旅游”活动,得到全省广大旅游企业的积极响应。活动期间,我局授予333家旅游经营单位“诚信旅游示范单位”荣誉称号。为宣传典型,扩大影响,树立旅游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我局拟与大众日报社联合开展“诚信旅游示范单位”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旅游局拟结合明年全省旅游局长会议,隆重表彰“诚信旅游示范单位”,并在大会上颁发“诚信旅游示范单位”铜牌。具体时间和事项届时另行通知。


  二、为进一步扩大宣传,增强“诚信旅游示范单位”社会影响力和旅游行业的自豪感,会议前后将在《大众日报》对“诚信旅游示范单位”进行公示宣传,会议期间推出“特刊”,对典型企业进行重点报道,以进一步提升展示旅游企业的品牌形象。


  三、本次活动费用主要由大众日报社负担。各示范单位按照自愿的原则参与重点报道。具体工作由大众日报社驻省旅游局记者站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0531)82676314  82676304  82676306  82676105
传真:(0531)82676314    邮箱:dalvyou@163.com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86号大众日报社驻省旅游局记者站    邮编:250014

李文

    相关阅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fo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