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12 14:04:00 作者: 来源:
感受古台秀山的至醇至真
大珠山风景区--香港鲤鱼门国际海鲜城海鲜美食节- -琅琊台风景区自驾一日游:
1、主要景区(点):
花·石·海·生态乐园 -----青岛大珠山风景区
大珠山景区位于胶南市东南部海滨,南北长20多公里,主峰大砦顶海拔486米,占地约65平方公里,人文资源和自然资源众多,自古就是高士隐居、僧尼修行和文人墨客探幽的地方。明代起人们就把“双珠嵌云”列为古胶州八景之一,《齐乘》和《掖海丛书》誉为“岸海名山”,清乾隆年间的《胶州志》称之为“州中第一胜地”,以“谷秀、峰奇、石怪、花繁”著称于世。先后被评为青岛市森林公园、山东省农业旅游示范点、国家农业旅游示范点、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
大珠山景区旅游资源丰富,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荟萃。有建于隋唐时期的佛教造像石窟,有重修于金大定年间的石门古寺,有墓塔林、麻衣庵、朱朝洞、吟诗台、珠山石室等遗迹,蕴藏着深厚的文化底蕴;有江北独一无二的万亩野生杜鹃花,还有千姿百态的奇峰异石,最具代表性的是全国罕见的天然大佛,它们栩栩如生的展示着大自然的鬼斧神工,也向世人述说着许多美丽的传说。大珠山是人们欣赏自然风光,寻访古迹和走近佛教文化的好去处
景区电话:0532-84123456
门票价格:旺季40元,淡季20元
景区网址:http://www.dazhushanta.com
停车位置:景区门口建有停车场
游览所需大概时间:1-2小时
餐饮配套:
景区周边新开业珠山雨花苑、九上商务大酒店、石门斋居等特色餐饮场所。珠山雨花苑温室生态餐厅,能同时容纳500多人就餐,菜品有粤菜、川菜、鲁菜、私房菜等,电话0532—84133777 ;九上商务大酒店能同时容纳800多人就餐,菜品以当地山野菜等土特产为主,电话0532—85130777;石门寺景区北侧的石门斋居为斋菜美食主题酒店。
文化胜地 度假天堂---青岛琅琊台风景名胜区
琅琊台是第一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AAA级景区。有“天下第一古台”之称。
琅琊台是两千多年前人们依托琅琊山夯土筑就的,海拔183.4米。周代初期,姜太公封齐时作八神,其中四时主祠就立在琅琊山上;越王勾践于公元前472年将国都迁至琅琊;秦始皇三次巡游琅琊,并迁三万户百姓到琅琊山下,亲自督工修筑起琅琊台;秦方士徐福两次在琅琊台上书秦始皇并受秦始皇派遣启航出海寻求长生不老药,最后到达日本,成为中华航海第一人,使胶南成为我国对外友好交往的发祥地之一。后来的秦二世、汉武帝、汉宣帝、汉明帝等帝王都有游历琅琊台的记载。琅琊台自古就是军事要地,琅琊台下的琅琊港是我国五大古港之一,我国最早的海战——齐吴海战,以及2005“和平使命”中俄联合军事演习都发生在琅琊台海域。
琅琊刻石是秦代石刻真品,为秦始皇第一次巡游琅琊时所立,刻辞497字,由李斯撰书。刻石现存86字,为秦篆极品,藏于北京中国历史博物馆。
中国天文学会的专家认定,琅琊台是一个兼具观象授时与宗教祭祀功能的古观象台,它的时代下限在秦汉时期,是迄今已知的地面上遗迹尚存的我国最早的观象台遗址之一。
景区电话:0532—84119665
门票价格:50元 景区网址:http://www.qd-lyt.com
停车位置:景区内部建有停车场
游览所需大概时间:1-2小时
餐饮配套:景区附近的王家台后村和台西头村都能提供 “渔家宴”和家庭旅馆,住在这里的游客,可赶海垂钓,捡螺拾贝,参加沙滩篝火晚会;王家台后村的老船长度假酒店,能同时容纳100多人就餐。王家台后村电话0532-84118888,台西头村电话0532-84119393。
2、主要活动:
青岛香港鲤鱼门国际海鲜城海鲜美食节:
时间:十一期间
地点:胶南鲤鱼门国际海鲜城
主要内容:青岛鲤鱼门国际海鲜城位于胶南市滨海大道以南、柏果树河以西,规划总用地约135亩,规划建设主体豪华中心酒店、国际特色海鲜美食酒楼、游艇俱乐部及码头、海滨度假海滩。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52820平方米,项目以主力店为主,配套特色餐饮,将建成一个集高档自助海鲜、高档粤菜、日本河豚料理、挪威金枪鱼料理、澳洲龙虾、鲍翅宴、蟹肉宴于一体的国际海鲜餐饮中心。2012年8月开始试运营。十一期间将推出鲤鱼门首届海鲜美食节,来自世界各地的海鲜美食将使游客体味到各地不同的风情。
3、参考行程:
上午:游览大珠山风景区,领略石门寺,石门涧、墓塔林、麻衣庵遗址、天然大佛、珠山秀谷的秀美风光;
中午:香港鲤鱼门国际海鲜城就餐
下午:游览琅琊台风景名胜区,游览琅琊文化陈列馆、徐福殿、琅琊刻石、群雕像等景点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