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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旅游局副局长刘奉福在第十届山东旅游业务洽谈会上发言

2010-03-12 16:47: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关键词: 第十届山东旅游业务洽谈会 临沂旅游
[提要]

    中国旅游网络媒体联盟——大众网济南3月12日讯 今天,第十届山东旅游业务洽谈会暨山东周边旅游信息发布会在济南召开。会上,临沂市旅游局副局长刘奉福发言。

    各位领导、旅游节的各位同仁们,大家上午好,下面我就2010年临沂市旅游奖励办法向在座的各位介绍。第一是奖励对象,本办法主要是针组织目标客源市场的游客来临沂市开展旅游观光、休闲度假等“二日游”及以上游览活动的外地组团社、及相关旅游企业进行激励性奖励。
    奖励办法:一、旅游人数累计奖励。每家外地组团社年度累计向临沂市输送“二日游”以上浏览活动游客量达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拟按每人5元奖励;1000人以上2000人以下的,拟按每人8元奖励;2000人以上的,拟按每人10元奖励。
    二、旅游大团队奖励。(不再计入旅游人数累计奖励)
    对组织旅游转专列、包机、入镜团队、汽车团队、自驾游等旅游大团队形式来临沂旅游的外地组团社按下列标准实行一次性奖励:
    1、旅游专列团队。外地组团社一次性从同一目标客源城市招徕的游客不少于400人的普通旅游专列和游客人数不少于260人的豪华专列,拟奖励组团社3万元。
    2、旅游包机团队。外地组团社一次性从同一目标客源城市招徕的旅游包机120人以上的旅游包机团队,拟奖励组团社1.5万元。
    3、入镜旅游团队。符合组团条件的旅行社,一次性组织境外游客(含港、澳、台)100人以上的200人以下的,拟奖励组团社1万元,奖励地接社0.1万元;一次性组织境外游客(含港、澳、台)200人以上的,拟奖励组团社2万元。
    4、汽车团队。外地组团社从同一目标客源城市组织旅游汽车团队,人数在20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拟奖励组团社1万元,奖励地接社0.1万元;人数在300人以上的,拟奖励组团社2万元。
    5、自驾车团队。从市外组织一次组织自驾车50台以上的,人数不少于140人的,拟奖励组团社人民币5000元。
    广告补贴:
    1、经市旅游主管部门认可,在主要目标客源城市的党报、晚报类、平面媒体投放广告宣传的本市旅游区、旅游景点,广告费按10%的比例进行补贴。
    2、经市旅游主管部门认可,对在主要目标客源城市的党报、晚报类平面媒体投放临沂旅游线路广告并发生送团业务的外地旅行社,由市旅游主管部门视其送团量和广告投放次数给予每次80到300元的奖励。
    旅游直通车车费补贴:经临沂市主管部门认可,对向临沂市开通旅游直通车业务的运营方,按其亏损班次视情况拟给予每班500-2000元的车费补贴。
    奖励条件:申请奖励的旅游团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一、旅游专列必须停靠在临沂市境内的火车站,旅游包机必须停靠在临沂机场。二、旅游团队必须经由市旅游主管部门确认的地接社负责接待。三、旅游团队必须在临沂市开展“二日游”以上的游览活动。四、旅游团队必须在市区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留驻一个晚上以上。
    具体的大家可以在临沂旅游网站上进行浏览,让我们一起走在蒙山沂水,走进这片古老神奇的土地,领略绿色沂蒙的山水画卷,感受红色热情的淳朴真诚,陶醉文韬武略的博大精深,欣赏地质奇观的天工造化!这里山光水色、浑然天成,这里人才荟萃文化厚重!蒙山沂水已发出了邀请!让我们相聚临沂,领略灵秀山水,畅游亲情沂蒙,谢谢大家。

刘国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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