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居民直系亲属异地参加赴台旅游团业...

[大陆居民赴台旅游][跨区域赴组团赴台游][两地居民须具有直系亲属关系]

赴台个人游2011年6月28日启动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的开放以城市为基础,第一批试点城市为北京市、上海市、厦门市,今后将根据市场发展情况逐渐增加开放区域。

    应在户籍地委托代办

   北京、上海、厦门三个城市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的居民,为具有当地正式户籍的居民。游客应向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之后委托本城市指定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经台湾有接待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资质的旅行社,向台湾相关机构申请、代办相关出入境手续。大陆及台湾的代办社应相互确认有关手续的办理情况,并及时向申请个人办理通报进度。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个人,可委托本城市指定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代办代订机票、住宿和在台旅游行程安排,也可自行办理。

    在台超15天须及时报告

    大陆地区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在台湾的停留时间,自入境次日起不超过15天, 并应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大陆。

     大陆居民直系亲属异地参加赴台旅游团业务正式开放

    各赴台游组团社可以组织具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大陆居民跨区域赴台团队旅游,并按照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为其办理通行证、签注等手续。同时,可以承接由单一机构组织并委托的跨区域赴台旅游团组。

山东居民组团赴台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