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关于机关先进处室、考核优秀等次公务员和先进工作者的公示公告》,《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度绩效考核优秀(先进)单位、考核优秀等次领导干部和绩效考核先进工作者的公示公告》。
关于机关先进处室、考核优秀等次公务员和先进工作者的公示公告
根据公务员年度考核有关规定,按照原省文化厅、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原省文物局三单位2018年度考核办法,在总结述职、民主测评、加减分认定、综合赋分等程序的基础上,经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研究,拟确定原省文化厅办公室等14个处室为2018年度先进处室,王炳春等24名同志为2018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公务员。按照《省文化厅机关公务员2018年度考核办法》,拟确定冯庆东等12名同志为2018年度原省文化厅先进工作者。为进一步增加考核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现将有关处室和人选予以公示。
一、先进处室(以原三定处室顺序为序)
原省文化厅:办公室、艺术处、公共文化处、人事处、财务处、机关党委
原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产业促进处、市场开发处、人事处
原省文物局:综合处(人事处)、督察执法处、机关党委
二、考核优秀等次公务员(分职务层级以原三定处室顺序为序)
原省文化厅:王炳春、张东林、祝 晖,王 锐、马吉霞、王 尚、叶树茂,于 镇、武晓明、梁 睿
原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张百科、孙 蕾、刘朋鑫,刘会丽、林存瑛、李 斌、王爱平、戴 军
原省文物局:周 成、赵 勇、王守功,张成利、王 萌、吴晓波
三、原省文化厅先进工作者(分职务层级以原三定处室顺序为序)
冯庆东、解秀海、蔡世超、王 涛、文善常,刘玉国、张 军、钱玉新,朱 峰、李慧勇、刘 艳、杨 凯
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度绩效考核优秀(先进)单位、考核优秀等次领导干部和绩效考核先进工作者的公示公告
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以及领导干部考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有关规定,考虑机构改革正在进行中的实际和各单位工作职能,在单位自我评估、分专业考核组总结述职、民主评议、服务社会满意度调查、加减分认定、综合赋分等程序的基础上,经省文化和旅游厅专业考核委员会研究并报厅党组批准,拟确定山东省吕剧艺术保护传承中心(山东省吕剧院)等9个单位为2018年度绩效考核先进单位,并推荐其中的7个单位为2018年度省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优秀单位。拟确定王彬林等18名同志为2018年度考核优秀等次领导干部,于剑等10名同志为2018年度原省文化厅绩效考核先进工作者。为进一步增加考核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现将有关单位和人选予以公示。
一、2018年度省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优秀单位(7个)
山东省吕剧艺术保护传承中心(山东省吕剧院)、山东歌舞剧院、山东省图书馆、山东省文化艺术学校,山东省旅游数据和信息中心、山东省旅游推广中心,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二、2018年度绩效考核先进单位(9个)
山东省吕剧艺术保护传承中心(山东省吕剧院)、山东歌舞剧院、山东省杂技团、山东省图书馆、山东省文化馆、山东省文化艺术学校,原山东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山东省文物保护修复中心。
三、考核优秀等次领导干部(18人)
王彬林、蒋庆鹏、王衍良、安立元
迟钰争、孙文艳、吴 楠、孙香兰
赵新天、李西宁、魏书波、孟令谦
郑胜利、于 灏、杨燕蒙、郭志杰
孙 波、杨爱国
四、原省文化厅绩效考核先进工作者(10人)
于 剑、张 望、林凡军、徐 静
于 斐、董 旋、张鹏举、杨晓刚
周玉山、郭福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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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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